国际专利申请指南
申请外国专利有两种途径:
第一种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。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,对于中国申请人,在中国申请专利后,可以利用巴黎公约规定的可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的“优先权原则”。
第二种是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。中国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(PCT),利用此途径,可以实现“一国申请,多国有效”。此途径分为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。
按照PCT规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请称为国际申请。一般说来, 国际申请是一个PCT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为得到几个缔约国的保护而提出的专利申请。我国已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(PCT),我国申请人自1994年1月1日起可以利用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。目前PCT成员国已达到114个。其中包括美国、日本、加拿大、俄罗斯和全体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等工业化国家,也包括韩国、巴西等发展中国家,几乎覆盖了世界上所有实行专利制度的重要国家。
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(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)保护时, 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。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, 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。PCT各成员国对国家申请给予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保护形式的,同样也给予国际申请这些其它形式的保护,例如某些国家实用新型、澳大利亚的小专利、美国的继续或部分继续申请等。因此,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对不同指定国选择不同形式的保护。
中国申请人从PCT程序中可以获得哪些好处
1. 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。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(中文或英文)撰写申请文件,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;
2. 推迟决策时间,准确投入资金。在国际阶段,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专利性初步报告。根据这些报告,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专利性,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多个国家的手续,即提交国际申请的译文和缴纳相应的费用;
3. 完善申请文件。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初步报告,修改申请文件;
4. 减轻成员国国家局的负担。
国际专利申请过程:
1.提出中国专利申请
一般情况下, 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。然后, 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, 并要求本国优先权。这样, 申请人就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, 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, 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。
根据有关规定, 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, 但是, 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。
2.委托专利代理机构
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必须委托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。该专利代理机构将帮助申请人填写各种表格、修改申请文件, 并由该机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、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。
3.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
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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